瀏覽各種巡迴輔導的理論,當前最被實務建議的就是採用合作諮詢模式,與普班教師一起針對環境與課程進行一些調整,讓普師可以引導特生在自然情境下學習。但對這樣的服務方式,我曾經思考過,如果這個普班老師對於特殊教育已經很有概念了,自己都可以調整班級作息、設計教材、引導互動,那我這位巡迴輔導教師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於是乎我換個想法,如果有一天,我自己在普通班,我是否需要特教巡迴輔導老師來服務我與班級的特殊生呢?一個普班老師擁有特教證、普教證、發展碩士學位、也有過特教班、巡迴輔導與醫院療育課程的實務經驗,那他還會需要巡迴輔導教師嗎?(這裡談的不是編制,而是有無學理上的需求),我想試著從特殊教育教師的社會身分,解決我心中的疑惑。
特教與普教的差異:同的是教育目的,異的是教育方法
如果可行,針對每個孩子進行個別的教育方針當然是最為理想的方法,但現實之中,這樣的方式會耗去龐大的資源與時間,幾乎不太可能實現。而一般的孩子,學習快速,很多時候只需要老師一點點的引導就可以達成教育的目標,也因為社會能力良好,能透過同儕之間的互動學習到很多老師沒辦法教導的東西。雖然每個人的學習速率都有差異,但大體而言都還是在一個範圍之內,因此,團體的教學能滿足大部分一般孩子的學習與社會需求。
至於特殊教育服務的對象,則是學習速率緩慢或者是相當快速的孩子。以前者而言,這些孩子會需要教師調整教學速率,採行較為緩慢或更貼近生活、更具體的教學步調,以及使用不同於一般的評量技術與更密集的評量間距,來支持他們的學習,相較於普通班孩子,需要更多的個別化。就後者來說則是因為學習的快速,需要更加深加廣的個別化課程。
難以避免的顧此失彼
在教育現場,多數的時候,課程的進展會繞著大部分幼兒學習的進度前進,老師或許會有機會停下來針對學習速度較緩慢的幼兒做些調整,但說真的,這樣的機會並不常有。因為停下來太多,反而會讓許多孩子的學習進度被耽誤,因此,課程仍要繼續往前走,在作息的狀況也是如此。各位一定也遇過,一位極其優秀的普通班老師,並非不願意針對特殊需求孩子做些什麼,而是因為課程的進展仍要以多數孩子的需求為主。
為了各自的身份與使命,都必須堅守崗位
再看特教老師,我的責任是要能支持特殊需求幼兒的學習,但真實的情況是:如果我優先選擇較能符合特殊幼兒的學習特性與速率,反而會讓班級課程的進度大幅落後,影響到其他多數的幼兒。很多實務經驗也告訴我們,特教老師提供的策略或教學方法在幼教現場不一定完全可行。
這些狀況無關乎對錯,而是在一種團體需求與個別需求相互衝突時,必然產生狀況。
但是,普通班老師如果心中只惦記著多數孩子,那麼他對特殊幼兒的要求,將就只會是「降低問題行為與不干擾班級作息」而很難進一步思考,該讓這些特幼兒能真正學到些什麼。我必須說,我也看過很多優秀的普通班級老師,他們也很能接納特幼兒,特幼兒在班級裡面也穩定,可是真要說他們有學到些什麼,大概很難具體說出來。
另一方面,特教班老師如果心中只惦記著特幼兒,那麼他會覺得普通班很多課程跟本不適合孩子,會希望不斷調整讓課程變得可以讓特幼兒參與,但結果就會讓整體課程沒辦法讓多數孩子有所學習,或是讓很多普幼兒都重覆在學習他們已經會的東西。我們應該也遇到某些特教老師,總是認為普通班老師不會教導特幼兒,而忽略了他其實在一般幼兒的學習上有很大的努力。
是對立的身份,卻守護同樣的價值
如果我是特教老師,我所做的每一個決定也都未必都能兼顧普幼兒與特幼兒,而我更可以確定,當有衝突的時候我必然會優先選擇特幼兒的利益。這無關乎我的能力,而是這個身分,讓我不得不如此做。在我極度希望幫助特幼兒學習時,我必須依靠普教老師來提醒我:教室裡面有其真實環境與有限的資源,以及讓我警醒,還有一群需要普通教育的孩子存在,萬不可因為一位特幼兒,而讓全體的學習受到過多的影響。
一位老師再怎樣厲害,也無法同時擔任普教老師與特教老師的「身份」。在此所說的無關乎教師個人能力,而是身分的不同,一種身分的存在,表示特定的價值。
特教老師身分存在的價值,就是要捍衛特幼兒能的學習權益,普教老師存在的價值,也是要保證多數的幼兒都能從課程當中有效學習。
特教老師的存在,是能時刻的提醒普教老師要注意到個別差異,普教老師的存在,則能提醒特教老師不要忘了還有一群普通孩子仍需學習。在兩種不同學習需求有所衝突的時候,雙方進必須進行協調,在特定的學習環境與資源底下,找出能最能滿足雙方學習需求的課程、教學方法。此種協調的關係,正如同社會實踐民主的過程一樣。
在融合教育的現場中,不論失去那一位,都會讓整個課程有所偏頗,而無法達成教育最初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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