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社會規範行為背後的運作脈絡
許多的「正向教養」派典,都在強調成人要儘可能以幼兒能理解的方式,跟他們說明行為背後的原因,並期待讓他們自動自發地遵守,這些派典的背後大部分是假設:孩子沒有遵守規範,只是因為他們不理解規範理由或是因為情緒沒有被體諒。
我不能說這樣的假設完全錯誤,但也不會說這是完全正確。理由就是沒有遵守規範的背後,有很多不同的原因,並非只有純粹的不理解或感受沒被體諒。
兒童行為的背後有很多因素在影響著,過度簡化這種社會認知的心理歷程,完全是小看兒童的能力,也是把個體與社會的關係過分簡單化。所以,我嘗試把兒童違反社會規範背後可能脈絡稍微做點釐清(但實際上會比這個更複雜)。
A.對社會規範的理由不理解,行為上也做不到,但有足夠認知能力
對於這樣的情形,我們就可以推斷兒童是因為不理解社會規範的理由而無法表現出適當的行為,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成人可以透過同理他們的難處,重新說明並給予示範引導,更進一步有系統地練習,當兒童能理解規範背後的意義,我們可以預期他能表現出合宜的社會行為。
此類型的狀況,其實就是目前正向教養潮流背後的基本假設,在這樣的假設底下,所有我們能想像的正向教養做為,應該都會有效的。
B. 對社會規範的理由不理解,行為上也做不到,且缺乏足夠的認知能力
如果兒童是這樣的情形,優先該注意到的是有限的認知能力,在認知有限的情況底下,比起拚了命要兒童了解規範背後的理由,更重要的是應該要調整環境,讓他可以在所屬的環境當中有一定的適應品質,想想前面談的六個月嬰兒的例子就可以很清楚,認知能力未到達的時候,成人的包容還有立刻滿足他的需求,才能讓這種狀況的兒童有良好的生活適應。
當然,有些時候兒童只是認知的發展能力未到,在他到達一定程度的認知能力時,我們還是需要引導讓他了解社為規範背後的意義,促進其可以自發性地遵守,這樣的成長進程與速度,就需要仰賴身邊主要照顧者的觀察來隨時調整。
C. 對社會規範的理由不理解,但在行為上可以做到
行為是外顯的表現,有時候就算不了解背後的理由,你依然可以表現出合宜的社會行為,就如同道德發展階段的他律期一樣。面對這類狀況的兒童,他們可能是因為別的原因遵守社會規範,並非是真的了解規範背後的意義,所以我們應該要讓他可以維持住這樣的表現動機,提供具體獎勵或鼓勵,維持社會適應的品質,但也應該要隨著兒童的認知發展,引導規範背後的意義。
有些兒童在社會規範表現上,未必可以發展出自律的階段,很多時候只是因為其他的因素遵守社會行為,在現實的狀況來說這類兒童的社會適應也會有一定的品質,就算是我們一般的成人,也不一定任何方面都可以表現出高度的自律社會規範行為,所以我們也不應該預期每位兒童都可以達到自律的道德階段。
D.能理解社會規範的理由,但在行為上卻無法做到
乍看之下你或許會覺得這樣的情況很奇怪,怎麼會理解規範理由之後但卻仍然沒辦法做到呢?這並不奇怪,因為知道歸知道,真實生活中能不能做到特定行為還是有很多因素的,最簡單的例子:你是否知道近距離使用眼睛每30分鐘應該要休息10分鐘呢?但我相信現在在看文章的你一定沒有做到,理由並不難想像,因為成人世界有太多需要近距離用眼的必要工作。
從道德發展上來看這樣的狀況就可以理解,如果個體無法發展出完全的自律能力,那就需要透過一些外在的手段或誘因來讓個體可以遵守一些社會規範。所以,有些兒童明明知道不應該動手搶人玩具(甚至事後你問他,他也可以跟你清楚描述不可以動手的理由),但他難以控制自己的衝動還是出手了,成人可以運用一些行為介入的技術,在他搶玩具之前維持住他的衝動,或是重新塑造更適當的社會行為表現,以此來提高其適應品質。
E. 能理解社會規範的理由,行為上其實也可以做到,但不認同這樣的價值而選擇打破社會規範
同樣看似是無法遵守社會規範的行為,這類的情形就複雜許多,兒童既能理解其實也可以做得到,但是因為對價值的不認同而選擇打破規範,這就偏向我們所說是「故意的」。你知道不能搶別人玩具背後的立場是要尊重他人的物權,也可以控制不要搶,但對於尊重他人物權的價值你無法完全認同,因為你認為所有人都應該要配合自己的需求,所以最後你還是動手搶了別人玩具。
在面對這樣的情況時,最適合的作法應該要讓兒童知道,選擇破壞社會規範背後該付出的代價還有法律責任,畢竟社會規範是為了要維持人與人之間順利的生活,直接打破這規範會帶給他人實際的影響。但兒童的價值也並非是完全不能改變的,所以在付出代價之後要給予矯正輔導讓兒童可以表現出合宜的行為同時導入價值思辨與道德釐清,讓對行為的決定判准可以回歸到多數社會規範的意義。
F. 能理解社會規範的理由,行為上其實也可以做到,雖不認同這樣的價值但願意社會規範。
願意遵守社會規範,理由不盡然是完全認同這樣的價值,也可能是基於團體性而願意尊受規範。這是一件好的行為,所以成人也應該想辦法讓兒童有遵守的動機,但如果總是基於團體性而服從,長久下來對個體不一定是一件好事情,因為他們必須壓抑自己的價值觀。
因此面對這樣的兒童,我們除了鼓勵他們遵守規範以外,還應該要引導與社會進行對話,從規範的價值進行討論,在討論的過程當中,兒童或許會逐漸認同規範的意義,但這也不表示既存的社會規範就是非常理想的,當有人對社會規範產生質疑時,我們不應該只是一味的要求遵守,或者永遠只認為:就是這樣啊!(雖然有些規範的背後確實是如此)比較適切的作法,是試著微調我們的社會規範看看,讓社會規範與個人的價值能有些相互改變,這樣就有機會讓這類的兒童認同規範的價值或者是讓社會規範微調到兒童願意接受的樣貌。
G. 能理解社會規範的理由,行為上其實也可以做到,而且也認同社會規範所代表的價值。
這或許就是社會化最理想的狀況,兒童可以接受目前社會的規範也認同這樣的價值,實際上也可以做得到。但如果我們只是單純接受這樣的狀況,其實是非常危險的。雖然社會規範備有它的價值,但我很常強調這只是一種價值,是一種在我們所處社會最被接受的價值,並非代表這是唯一的價值。因此,雖然兒童欣然認同這樣的社會規範與價值,若我們沒有引導他去思考另外一種可能,就會讓這一種價值變成唯一的價值,反而去強迫所有的人都接受這種價值。
大家最有感受的,就是來自上一代父母的給我們的婚姻或家庭觀念。許多的社會行為規範也是這樣被留下來的,缺少有意識地引導與思考,就容易變得壓迫他人。所以,面對這類型的兒童,我們更應該積極地引導他們思考規範背後的價值觀,你認同的價值觀不見得別人會認同,有些時候社會規範也應該要保有一些彈性,才不至於讓兒童對社會規範變得食古不化。
理解、知道不等於做得到
當兒童觸犯某些規範的時候,很多正向教養派典會告訴你,可能因為兒童不知道行為的規準,所以是不小心犯錯,成人應該要理解並耐著性子跟他們解釋、說明規則。但實際上,兒童其實都知道這些規範應該要遵守,甚至也可以說出一些理由,但他就很難做到。
原因就在於,人的行為很複雜,不是單靠認知理解就可以改變,有時候我們還是逃脫不了「需要透過實際的後果」來學習某些社會規範。每個人都知道法令規定不可闖紅燈,可是你可能也都闖過,你明明知道不可以闖,為什麼你還要闖?因為這個規定並沒有讓你付出一定的代價與後果。直到哪天,你可能被車撞了或是被警察開單,你的身體看到紅燈,就會自動停下來。但也不是每一個人都要被撞或被開單才會認真想要遵守紅燈,有些人只是看新聞或是聽聞或只是想像這些後果,他就變得願意遵守社會規範。
對兒童來說也是這樣,不是每一個違反規範背後的原因都只是不知道、不理解,而是因為只靠他自己真的做不到。以減肥的例子來說,你一定知道維持健康體態的重要性,但每個人對自己的自制能力都不一樣,所以,有些人可以靠自己的意志力達成減肥的目標,有些人需要有人陪他一起,甚至有些要參加魔鬼營或者是採用押金政策,利用物質來鞭策自己達到目標。另外也有一些人是真的體會過肥胖的痛苦而下定決心,更有一些人是連呼吸都會變胖。面對這麼多的原因,要協助每個人達到減肥的目標,也就需要各種不同的方法。
過動的孩子就是最明顯的例子,你問他,他都能說出各種規範的理由,但他真的就是沒辦法自我控制好好地安坐學習,你真心認為「只使用」正向教養對這些孩子來說是公平的嗎? 你真的認為,就「用盡全力接納、包容他的過動或違規行為」,對其他孩子來說是公平的嗎?
一直強調「孩子不懂」只是在規避教養責任
大家或許都有過經驗,要跟幼兒衝突、要改變兒童的行為、要想方設法地讚美、支持、責備、究責兒童,內心都不會是非常地舒坦。一來因為改變他人的行為本來就不簡單,二來對象是兒童,更會讓你覺得「他只是個孩子,真的有必要如此嗎?」
這種內心糾結的感受,往往會深刻地出現在教養過程當中,人類的天性會避開苦難,為了不讓自己受到這樣糾結的苦,有些人會選擇乾脆不要用這種會自己難受的方式與兒童互動,選擇更簡單、更方便的方式會讓自己舒服很多,其中一個就是把教養責任外加給他人。
某年我參加喜宴,見看到一名約4歲的孩子上完廁所沒洗手就衝出洗手間,他的爸爸在後面喊著:你不知道上廁所之後要洗手嗎?你學校老師沒有教你上廁所完要洗手嗎? 這位父親為我們示範了非常典型的把教養責任外加。把不當的行為歸究於「孩子不懂」是最簡單的,把這種不懂歸咎於他人沒有說最輕鬆。這些做法,都是在逃避自己身為兒童身邊重要成人的管教責任。
所以,身邊的人常常會好奇,我作為一名幼教老師,為什麼對幼兒「這麼兇」,理由正是多數3歲到5歲左右的幼兒,其實是處於似懂非懂的階段,他們充滿好奇卻能力有限,我們有必要讓他們學會這些能安全意識還有社會規範,而且需要用他們可以理解的方式,不論在認知上或是行為支持與塑造方面。
從事幼教的人都清楚明白,在對孩子的責罵訓斥跟對一位真的很討厭之人的責罵訓斥是完全不同的。以教育為目的的責罵訓斥,成人是不可以真正的動氣,因為這是一種教育的方式,而不是基於要完全否定兒童個體的攻擊方式。要拿捏這種程度,在成人的心理上確實會是一種負擔。但,這就是「管教」,除了「管」也要「教」,管的意思就是直接介入糾正、改變行為,教的意思就是引導學習思考、建立概念。管與教都應該要有。
所以,若我沒有考量他們的孩子個別狀況,只是單純地好好分析跟說理給他們聽,我認為那是自己的失職,根本沒有盡到管教的責任。
有趣的是,根據我的觀察,有一部分的成人選擇當幼兒的朋友,其實是在逃避管教的責任。比起以教育為目的的責罵訓斥,說理、引導其實更符合我們心中那個正向的形象,成人擔心自己被指責為是不以兒童為中心、不尊重兒童,所以盡可能避免用責罵或較為嚴厲的方式來教養幼兒,縱使看見兒童表現出不好的行為,也不敢管教。
我見過許多的父母,為了要形塑自己是開明的成人意象,沒有考慮孩子的身心的狀況,對所有的錯誤行為採取包容,總是好好說之以理希望孩子可以自己願意改變,總是不斷地同理孩子,調整自己配合孩子,要表現出自己很尊重孩子、隨時滿足他的需求,這種結果只是鞏固兒童中心,無法成功社會化。
父母用了錯誤的愛去包容兒童,沒有導引孩子走向社會化,隨著兒童長大之後就會發現,為什麼他越來越不聽父母的話?原因當然是孩子已經被建立「社會就是要圍繞著自己來改變」的觀念,而且根深蒂固。
這些父母在兒童到了高年級或國中之後,發現自己講理已經講不過小孩,最後會憤而拿起棍棒,要讓孩子知道「對錯」,但這時候已經來不及了,國中的孩子體型已經比父母大上很多,你縱使罵他、打他,他也會忍,忍過一段時間後,等他的體型比你大,誰打誰可能就會反過來。接下來可能就成了我們在媒體上看到那些極度不可思議的家庭案件。
在我自己的經驗當中,過度信奉正向教養的家庭,他們孩子犯錯時最常說的話就是:「我又不是故意的,我也不想這樣啊。」彷彿只要宣稱自己不是故意的、不想如此,就可以規避一切的責任
重新思考,什麼是正向?
在教育情境當中的責備,用意在讓孩子能理解社會價值,學習合宜行為。當然,要讓孩子理解社會價值與學習合宜行為,也不是只有責罵,正向說理與引導也是一種方法,但何時該使用引導說理,何時該使用責備訓斥就需要依照當下的情境與孩子的整體狀況來判斷。除了讚美、責備,還有很多其他不同的教育方法,單純只使用一種方法來面對所有的孩子,就跟醫生只開一種藥給所有病人一樣:感覺有點荒謬吧。
最後,我想讓讀者思考的:所謂的正向指的到底是什麼?
如果我們將正向指定定義為,「只是運用在字詞感覺上較為正向的教養方式:同理、說理、認知介入、情感支持等」,這真的是為兒童著想的教養方法嗎?
同樣的道理,一些字詞上看起來較為負向的教養行為:禁止、責備、聲音嚇阻、肢體禁止等方式,就真的是不是為兒童著想嗎?
所以,說出「教育孩子就是要罵、要兇才教得來」跟「教育孩子就是要好好說理、慢慢引導」這兩種類型的人基本上是一樣的,完全沒有考慮到孩子的個別差異。
那麼,文章的最後,我想重新思考的是:什麼才是正向的教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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