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P目標後續的評量系統運作
我在特教班,是每天都要針對目標進行評量,且自己有一套目標連結課程的系統,在最後會稍微貼一點圖給大家簡單參考。
很多縣市提供的表格,會把評量標準、協助方式、通過標準另外做一個系統,但說實話,有用過的人不知道會不會跟我有同樣的感受:不太清楚這個系統的意義何在。多數的版本可能長這樣。:
所以,協助方式不應該列出來成為一個「評量的規準」,而是要置入學習目標當中做為「個別目標的學習標準之一」,後續才能根據學習的結果來判定該不該讓目標通過。
另外,有些學習目標也沒有辦法用肢體協助,像是語言類的目標。所以,評量系統的一致性相當重要,整個系統沒有符合邏輯,教學的評量是完全沒辦法進行。
我建議,應該把每個目標預設需要的協助程度做為標準,具體寫下來,甚至是採用客制化或微型客製化的評量尺規。
以我的系統來說,每個學生的目標,都會有客製化的尺規,因為同樣是拿湯匙吃飯,A學生的1分與B學生的1分,並不是完全相同的,這就是「特殊」教育,學生的需求需要特別化,而不是套用學習模板,畢竟,每個特殊孩子的特性、能力起點都不同。
將表現個別標準量化後,才可以開始進行評量,有了個別的標準,班級內的教學討論與表現評估,才可能在不同的教學者與助理員之間有共同討論的基準。
教學的評量分為形成性與總結性,形成性就是平時的評量分數,只反映學習狀況,但總結性評量就是需要根據整體的形成性評量結果,有整體的分數跟教學決定,
在我的系統當中,對於安置在普通班的特殊生,其形成性評量利用數字1-4做評量等地,以加總平均後的分數作為教學決定,平均超過3分以上才算通過,3分以下看是要放棄還是要修改後通過,抑或者只進行追蹤。1-4分別表示達成率百分比為50、75、100,而提示的程度標準就該寫在目標當中。例如:
能在大人圖卡協助下,正確描述今天發生的過程。
1-代表都不正確
2-25%正確
3-50%正確
4-100%正確
當今天有進行教學,就可以依此進行評量,給予1-4分,或可以採用兩週評量一次,例如:
二月—2分;三月2分;四月3分;五月4分;六月;4分
每月的評量可視為形成性評量,要獲得總結性評量,可以用平均分數:
(2+2+3+3+4)/5=3
但這個總結性3分的代表不同的意義,因為分數已經過處理。這個3分,表示大致來說,孩子可以「能在大人圖卡協助下,正確描述今天發生的過程,並有50%的正確性」。因為整體的目標平均表現至少超過一半,可以考慮讓其通過。
因此在形成性結果那一欄,會看到數字1-4,但在評量結果那邊就會有不同意義3-表現不錯、4表現優異。至於教學決定則會有:P修改通過(pass)、T追蹤(tract)、G放棄(give up)、N未進行(Not yet)。
之所以要這樣處理的用意,是因為學習是一個趨勢,我們不能單憑一次的表現就說孩子會或不會,需要有很多實際的數據來確定孩子的學習進展。
特教班的評量系統
在這樣的概念底下,應該可以做簡單的類推了。我在特教班的評量系統就是用1-7分評量等地,並以加權後的的分數作為教學決定,平均超過5分以上才算通過,5分以下看是要放棄還是要修改後通過,抑或者只進行追蹤。
所以,在形成性過程,會看到數字1-7,但在評量結果那邊就會有不同意義5達到標準、6–表現不錯、7表現優異。至於教學決定則會有:P修改通過(pass)、T追蹤(tract)、G放棄(give up)、N未進行(Not yet)。
但有在操作這個系統就會發現,單純用平均數很難代表學習表現,所以我會經過加權。但怎麼加權?
根據學習理論,學習大致可以分為三個時期:習得期、精熟期、維持期。
在習得期,表現低是正常的,所以這部份我設定占比20%
在精熟期,該要求表現進展,所以這部份我設定占比30%
在維持期,力求表現要維持,所以這部份我設定占比50%
當形成性評量進行到特定程度就可以開始進行結算(我通常設定出現一次滿分的時候,就開始結算)。也就是說,如果我有9個評量的分數,前3個就可以當作習得期;中間3個是精熟期;最後3個是維持期。分別平均後,再乘以加權比例,得出的總和就可以做為一個相當有依據的總結性評量分數。
詳細的過程可以參考這個圖例:
結語
我花了點時間跟大家分享IEP的撰寫與概念,但我最終還是希望回到IEP的主要精神,要能個別化孩子的學習與評量。在撰寫過程當中,其實就是一種教學設計的規劃與構想,越能在這個階段理解孩子的表現,訂出適合他的學習目標,後續在規劃課程與教學設計的時候,才會越有效能!
IEP不是紙本資料的堆疊,是對孩子學習進展的理解!
最後,簡單跟大家分享其他特教班IEP與課程的一些表件。這些表件看似非常可怕,好像要花很多時間完成。
說實話,剛開始的時候確實是需要花費不少時間的,但只要對這個系統上手之後,後續的教學與課程設計評量,都可以用非常快速的時間完成,隨著經驗的累積,會越來越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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