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養只能有正向嗎?沒了正向就無法教養?(1)

Written by

in

目錄

    近年來台灣的教育圈颳起了正向教養的颱風,這股勢力在親子和學校教育圈當中幾乎已經成為獨霸一方的「正向教養宗教」,不論家長或老師,如果在教育孩子上不「正向」,彷彿就是一種違反兒童人權的作為。

        先不談具體精準的理論,當前大家最常談論的正向教養,不外乎幾個關鍵概念:同理心、溫柔堅定、引導理解他人感受、說明規範背後的理由、耐心等待…等,這些方法都非常正向,也可以說是我們理想中的成人意象。但綜觀教育圈的理論,所謂的正向、所謂的阿德勒教養,其實都只是諸多教育理論的一種,而不是唯一一種。
    社會價值會隨著時代趨勢改變,我們看待兒童的方式也跟過去不一樣。過去兒童被視為成人的縮小版,成人對待他們不會特別的調整,但隨著兒童發展與心理學的演進,我們對兒童的理解也漸漸變多,在教養上的方式也有所改變。但不論這些觀點如何變化,唯一不變的,是兒童在發展過程當中,必須要能逐漸融入社會才能使自己的生活變得越來越好。如果教養、教育無法讓兒童適應、融入社會,我認為這樣的結果就是失敗的。如果要評估適應社會的狀況,那就需要優先了解兒童的道德發展進程。

兒童道德發展進程

     幼兒學習特性一般是從具體到抽象,需要累積具體的經驗且配合生心理發展的成熟後,才能開始進行較為抽象的思考。這樣的特性就反應在道德發展,一開始的兒童道德是無律,行為只反映出最真實的狀態;再來是他律,以服從權威、單純遵守規則為主;最後是自律,對認同的規則會遵守,不認同則予以調整。要發展到自律階段,認知能力是一個相當重要的關鍵,因為要能理解規則背後的用意,除此之外還需要能體察他人的感受,所以能自律的孩子,會需要有一定程度的認知能力。

    皮亞傑約略有劃分出三階段的年齡,但因為年代已久,用年齡區分只是個概略,通常不太準確,但若再對照柯爾柏格的道德發展,大致也是這個脈絡,所以我們只需要理解大致的進程就可以。
 
無律的道德階段
    在無律階段的孩子,因為認知尚未發展,他的行為縱使錯誤,成人不論是用說明提示、示範引導、甚至用所謂的身體力行、換位思考,都不一定會有好的效果,因為這階段的孩子,其行為只是反映出自己的需求而已
    請試著想想6個月的孩子哭叫,你打他、罵他或是好言相勸、費心解釋,基本上是沒有用,因為在這個階段,他的行為只是為了要滿足當下的生理需求而已,所以成人唯一能做的,自然就是滿足他此刻的需求。對他自己來說,社會就是自我中心。
    而隨著年齡的增長,兒童的情緒也會開始分化,從最初的需求不滿足,分化出害怕、喜悅等的情緒,而這種害怕與喜悅其實是生物生存的本能,害怕的情緒可以讓兒童知道哪些東西要迴避,喜悅的情緒可以讓兒童專注探索。兒童也開始會從一些具體的經驗學習到要迴避、害怕那些東西,哪些行為會獲得自己想要的東西得到大人的認同,或是那些行為可能會有不好的後果,這個階段,具體的經驗對他們很重要,要經驗行為可能有哪些後果 。
 
他律的道德階段
    但有些行為成人不可能真的讓兒童直接去經驗,比如說玩火。對這些無法直接經驗的行為,我們可以透過其他替代的連結,讓兒童知道這樣的行為是危險不可以做的,像是兒童靠近火的時候,我們會大叫不行,面露驚恐、大聲斥責甚至可能拍打他的手,孩子當然會哭,也可能還不知道理由,可是他會把火跟負面的後果進行連結,他知道如果靠近火,恐怕不會有好結果。於是爾後,他就會試著離開火源,當然他偶爾可能還是會好奇而靠近。
    單純的遵守規則就是他律階段,在這個時期,幼兒就是靠著具體結果來修正自己的行為,因為他的認知發展和生活經驗,還無法讓他理解到碰到火會燒傷,燒傷需要進行治療,甚至可能嚴重到會死掉。所以,面對還無法抽象思考與推理的兒童,成人如果只是好好提醒,慢慢說明卻沒有阻止他,也沒有讓他對這些危險行為的後果有所連結,這對兒童是非常不利的。當然,我認為在這個階段,行為與後果的連結建立之後,成人也是可對孩子進行說明、討論,就算還不太理解,但卻是替下一個階段進行預備。
 
自律的道德階段
    當生理與認知發展成熟到了一個階段,兒童開始可以思考、推理以及有了角色取替的能力,很多事情,只需要跟他說明或者請他思考看看,他就能知道行為的後果或者是規則背後的原因,然後自行判斷是否要修正自己的行為。自律階段,兒童會發展出自己要遵守這個規定的理由。到達這個階段,雖然能理解行為背後的理由,但也會面臨價值的問題,是否認同現行規範背後的價值,就成了此階段教育最重要的內容。

    從道德發展基本的概念當中我們可以知道,當孩子認知能力有限時,為了要維護的他們的安全,除了提供足夠安全的環境之外,採取一些外部的刺激建立起生活的規範也是必要的,但當孩子認知能力發展日趨穩定,我們就不需要太過依賴使用這些外部刺激,而可以透過溝通討論的方式,讓孩子學習更多的社會規範。

    但發展有其個別差異,自律性的道德規準需要某種程度的認知能力,所以,並不是每個兒童都可以發展到自律階段。以筆者自己服務的特殊需求者來說,伴隨有認知障礙的兒童,在行事規準上較多屬於無律或是他律階段。另外,雖然可以發展到自律道德,但個人也不見得每個事件都是以普遍社會道德意義來做判斷。例如:你遵守不闖紅燈是因為不想被罰錢、但遵守餐前洗手是因為理解乾淨對健康的重要性。

兒童發展的最終目的:社會化

    社會化泛指人類透過學習、繼承各種社會規範、傳統、意識形態等周遭的社會文化元素,並逐漸適應於其中的過程。對個人來說,社會化是學習同時扮演社會上不同的角色的過程。

   社會的運作機制並不簡單,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要讓整體社會運作效能最大化,勢必要彼此相互協調適應,讓人們的生活可以更順暢,所以社會化的過程當中「自我」的角色會慢慢變小,取而代之的是關注整個社會的運作品質。

    兒童的發展歷程最終的目的,就是要從自我中心脫離到可以參與社會,兒童要慢慢體認到,社會上的一切並不是繞著自己轉,自己與社會是一種互動的關係。經歷過穩定社會化的個體,在成長過程當中會慢慢理解並接受「自己暫時沒有受到關注或需求沒有被滿足」是一件自然的事情,也不表示自己是個失敗的個體。反之,如果沒有順利從自我中心銜接到社會化,個體就會認為自己應該要時刻受到關注,需求隨時要被滿足,一旦與自己的意願違背,就會把責任怪罪外界。

社會規範與個人關係

回到在真實的社會當中,團體要能順利進行,必然需要仰賴管理,而個人要在團體當中能夠生活,定然也要配合群體的規範。這些規範未必會有什麼偉大或是深刻的邏輯或道理,有時候規則就只是為了讓社會團體可以運作。例如:為什麼買東西一定要排隊?

    若你想要改變團體運作的方式,可以主動協商溝通,但卻也不一定可以完全如你所願。因此不論你接受也好,不接受也罷,社會團體總是要持續運作,對於無法改變團體規則的當下,學習接受社會既定的秩序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這就是所謂的社會化。

    除了要學習接受必要的社會規範以外,還有體認到社會中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意志與想法,你可以試著溝通協調,但他人是否願意接受改變,這是另外一件事情。

    舉例來說,家裡遭了小偷,小偷被抓到以後,哭訴自己因為家境困難,如果這時候有人跟你說,小偷家裡很可憐,他偷你的錢是情有可原,主張你應該要體諒他,並強迫你不應該處罰小偷甚至要幫助他。我想多數的人應該會覺得這個主張莫名其妙。是的,你明白小偷的狀況,也可能覺得同情他,但這跟你要不要原諒小偷基本上是沒有一定關係的,除非基於你個人的意願,否則,要求你一定要寬恕某些人,這種想法的本身就是一種壓迫。

    同樣的道理,每個人在觸犯了一些社會規範時,可能都有自己的困難之處,或許是不清楚,或許是不小心,但當他人明白了自己的處境與困難之後,別人是否願意接受、體諒自己的難處,或甚至改變原本的作法,那都是別人的決定。

    也就是說,在社會化的過程中,我們都需要理解到一個重要的事實:縱使他人知道了自己的處境跟困難,並不等於他人就一定要配合自己的難處、要原諒自己的行為或照著自己的意思而改變。每個人都有自己困難跟難為之處,但這些可不可以成為被寬恕或被理解的理由,卻並非是絕對的。
 

教養就是在回應孩子情感與適應社會當中取得平衡

    隨著成長,個體的行為是越來越複雜,兒童行為背後,隨著個體生命的發展,會有越來越多種可能的原因。

  • 6個月的孩子哭,可以合理推斷可能是因為肚子餓、想睡覺或身體哪裡不舒服。
  • 2歲的孩子哭,可能是因為受到挫折,玩具不見了、不想收玩具、看到討厭的東西、
  • 4歲的孩子哭,可能是因為被嘲笑、發現自己跟別人不一樣、想要獲得成人的關注。
  • 6歲的孩子哭,可能因為對自己的失望、對故事內容感同身受、對社會的關懷。

    甚至15歲、25歲的哭泣,都有很多不同的原因。至於該如何回應孩子的情緒與行為,當然是需要仔細判斷背後的原因與需求是什麼,也應該要考量幼兒的發展狀況,來可能提供最合宜的作法。

    試著想像以下的情境–

  • 面對一個6個月的孩子因為肚子餓的哭泣,成人嘗試說明讓他理解現在沒有東西可以吃並同理他的情緒;但沒有立刻提供食物或者耐著性子安撫等待情緒過去。
  • 面對一個4歲的孩子,多次因為午餐有不喜歡的東西大發脾氣,把食物與餐具丟得到處都是,成人只是同理他,理性規勸,然後給他想吃的東西。並沒有要求他收拾自己造成的混亂場面。
  • 面對一個6歲的孩子吵著說立刻要吃東西,成人立刻怒斥責備他品德低劣,卻沒有說明此刻無法吃東西的原因,也沒有詢問他現在想吃東西的理由

 
    上面這三種狀況都不是合宜的做法,因為並沒有考慮到兒童發展與社會規範。

    6個月的幼兒沒有認知和語言基本能力,接受他的哭鬧並想辦法滿足他的需求是我們唯一可以做的。我們可以理解4歲孩子餓肚子的脾氣,但考慮到他有能力也應該要能遵守特定的社會規範,這時候就應該要要求他練習自我控制,並為自己造成的破壞負些責任,當然,考量到其發展狀況也需要盡快提供食物給他。至於6歲的兒童,在身體上具有更高的忍受度,理解能力也更好,對於此時無法吃東西的理由,成人只需要好好跟他說明,他就可以理解並忍耐,但不分青紅皂白怒斥他,是一種不適切地作為
 
    兒童年紀越小(能力越弱),我們會越以他為中心來調整各種行為,但是隨著兒童的成長,他將需要慢慢調整的行為來適應社會。在情理上給予同理、體諒,這是成人與孩子之間重要的依附關係,但在秩序上則需要嚴格要求,因為這是讓兒童未來能夠適應社會的重要關鍵。教養就是在這兩者之間,取得平衡,協助兒童可以從自我中心順利轉移到社會化。

圖片

教養就是在回應孩子情感與適應社會當中取得平衡

Comments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