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師需要寫課程計畫嗎?】
因為要從學理上來談論幼教內的課程計畫,所以這一系列的文章,我會比較從理論的角度切入。 由字面上拆解,課程計畫首先要回答的問題就是:什麼是課程?課程有那些定義?普遍來講,課程的定義大概可以分為以下四種樣貌:課程是學科、課程是目標、課程是計畫、課程是經驗。
課程的定義
課程可以看做是一種學科,指的是重要的學習科目,這也是最早關於課程的定義。在學科的概念底下,課程就是需要學習特定的知識或技能,社會當中有各種的知識與技能,當我們把課程視為學科時,就需要思考:學生要學習那些科目?這些科目的學習時間要如何分配?那些是必修?那些可以是選修?
在國民教育階段階段,課程幾乎就可以說是學科了,所以學習會用節數時間來做計算,並討論哪些內容該放進去課堂當中。幼兒教育裡面提到的分科教學,其實在概念上反對的就是把課程分成單獨的科目進行教學,因為這樣的做法可能會違反幼兒的學習特質。但實際上,把課程視為學科,卻不代表是件錯誤的事情。
課程最重要的便是要有目標,課程是一系列的目標組合,可以是行為目標也可以是表現目標,課程必須要讓學生改變,所以教師將各種目標彙整後便可以是課程。把目標做為課程的概念,就需要強調績效成果,而在當今科技高度發展的社會,教師亦可以透過科技來管理課程目標,並以績效來評鑑課程的結果。
將課程視為目標的話,教師需要思考:自己設計的信念是什麼?如何發現目標?目標如何敍寫?課程進行的程序是什麼?最後希望有怎樣的結果?類似這樣的思考方向,其實就是特殊教育內最常運用的方式,特殊教育強調凸顯IEP的目標,並重視IEP的評量,透過系統化的管理來確定課程的績效。
此類型的課程概念略為抽象,涵蓋的範疇也較為廣泛。課程並不是單指某一個具體的內容,而應該是一連串的程序,其至少應該包含學習目標、內容、活動,甚至也要有評鑑的工具與方式。所以課程是一連串的過程與程序,也包含了結果。
當用計劃來界定課程時,就會強調「預先規劃的功能」,讓課程是可以事先掌握的。把課程視為計畫,我們強調的就不只有課程的內容,還要包含了課程的程序,像是目標、手段、方法、資源、過程與結果等。
知識不會是單獨的存在,它會與教材、科目、環境和學生本身交互作用,這樣交互作用後的經驗也可以被定義視課程的一種,亦即「課程是經驗」的觀點。所以,如果要了解課程,我們就不能只看計畫,更要深入探討這交互作用當中,產生了怎樣的結果?有何種學習效果?
把課程理解為經驗的話,我們要面對的問題就會是:學校的環境是如何安排的呢?學生如何跟環境互動?教室內外產生的學習是什麼?課程對師生最後的影響是什麼呢?近來在幼兒教育廣為討論的學習區課程,基本上就是把課程視為一種互動的經驗。
圖片取自www.oursaviourschool.orgpre-k4-classroom
課程定義的性質與取向
當課程是學科與目標的時候,設計者基本上會以學校為中心,決定哪些是學生該學習的,所以課程的內涵就會相當具體。例如:國英數、每週幾節、學習目標有哪些等。
當課程是計畫與經驗的時候,設計者會比較以學生為中心,看重各種資源內容與學生互動後的結果,所以課程內涵就會比較抽象。例如:討論學生的學習作品、分析學生的學習歷程等。從下圖可以清楚理解課程定義的性質。
教學者一旦產生了這樣的想法,那麼他的教學就會只侷限在某一種特定類型的學生,在面對不同類型的學習者時,也將無法滿足他們的需求。
再進一步分析,較為具體、以學校為中心的課程定義,我們可將其稱為目標取向。目標取向主張,目標是合理有邏輯的,任何理性活動都有其目標。教育既然是理性活動,當然也應該要陳述出適合的目標。目標是科學的,教育需要精準的科學。目標取向的課程設計相當適合政治與經濟的需求,用以穩定結構和發展生產技能。
另一方面,較為抽象、以學生為中心的課程定義我們稱為過程取向。過程取向主張,課程不一定要預先陳述結果,可以從內容開始,並將重點放在互動的經驗,從學生與教學內容互動中,就會自然產生出目標了。因之,教師只需要建立起程序原則就可以,應以學習歷程為中心而非以學習結果為中心。
將目標取向與過程取向兩者並列比較的話,可以發現目標取向的精神在於管理和控制,屬於一種高度結構標準化的生產式教育觀念,其很容易將教育與訓練混淆在一起,且目標取向的分類與敘寫是較狹隘的。然而,過程取向卻因為缺少結構而變得難以預測且易於發散,老師對教學的主導權顯得較難掌握,最終可能導致學生學習成效不彰,因之過程取向的學習就容易因人而異。
目標與過程是否相斥
目標取向就是要強調特定的學習效果,讓學生可以具備重要的生活基本能力,因而不太看重個別的需求跟歷程,達成目標是課程的唯一績效。可以說目標取向是「因為要學會目標,所以開始學習」
過程取向強調的則是目的當中的手段,以及教與學的過程,過程取向重視知識活動跟問題的自主性,而這些自主性本身就是目的,根本不需要其他外在的目標手段。可以說過程取向是「因為想要學習,所以開始學習」。
有了上面這些觀念之後,「實務上我們到底該決定課程應該要採用哪種定義?」這個問題,就會是取決學習者特性。
當學習者的年齡小,他們需要很多學習探索的興趣,而不是具體的技能目標,此時就適合採用過程取向;反之學習時年齡漸大,該習得的技能與科目漸多,課程就應該轉為目標取向。
年齡不是唯一判斷的依據
當然,我不認為這就是一定的準則,使用年齡來劃分,最主要是因為這可能是最大公約數而且方便管理。
我認為教學者不應該把年齡視為唯一標準,還是要回到學習者身上的特性來看。以我自已從事的學前特教工作,縱使特幼兒年齡小,看似需要以經驗取向為主,但受限於他們的特殊需求而且學習時間有限,我個人會選擇以目標取向來建構課程,提供他們反覆練習生活重要目標技能的機會。這並非表示我認為經驗取向不重要。我在特定的作息與時段,還是會以探索性的活動,希望引起們想要學習的動機。把情境拉回一般幼兒園,當教學者完全採行經驗取向的時候,就也可能會忽略了一些需要學習特定目標的幼兒。
試著挑戰不同取向的課程吧
解構課程性質,能幫助教師為學習者提供更符合需求的課程教學。建議現在在讀文章的老師們,可以先思考一下自己目前的課程是哪一種取向,也鼓勵大家先放下價值判斷,當你對自己目前執行的課程方式有一點點懷疑或不確定感,或就算沒有懷疑,也請抱持著挑戰心情,試著經營跟目前不同取向的課程模式,可能會讓你自己有意想不到的收穫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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