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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家屋是一種以社區型式照顧失智症長者的服務模式,最早於自於北歐瑞典,而台灣於2007年頒布團體家屋推行計畫,但實際的數量仍然不多,當時主要服務失智老人的族群,但近年來也開始擴大到身心障礙的領域。。
現在日本的團體家屋形式與1980年代北歐瑞典開始的認知症緩和照護有關。當時瑞典開始讓認知症高齡者共同生活,這一概念被引入日本。日本的認知症高齡者團體家屋在1997年由當時的厚生省(現厚生勞動省)制度化,作為「痴呆對應型老人共同生活援助事業」,並於2000年4月施行的介護保險制度中作為居家服務的一部分開始展開。日本因為社會福利制度的變遷,大約在1989年就將團體家屋的形式導入以適用身心障礙者,2006年制定了障礙者自立支援法,身體障礙者也被納入團體家屋制度化範圍,享有一定程度的社會福利補助。
我所體驗的團體家屋,屬於一般的套房公寓,公寓裡面並非只有身心障礙的利用者,也有一般人居住在這邊。能和社區的一般人一起居住,可以說是團體家屋最大的特色。
在家屋共食,作為關懷的起點
對於障礙者來說,即便單純像是用餐後的洗碗與清潔,要在個人套房內做到每一餐都自己清潔乾淨,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不用說要能自己料理。有些人或許具有工作的能力,但是要能從採購食材、料理到收拾甚至規劃自己每天的菜單,連一般成人都不一定可以做到完美。雖然也可以外食,不過日本外食的選擇沒有台灣多元,同時價格往會會比自己料理貴上3-4倍,營養也稱不上均衡。所以,家屋設置有共用的餐廳,並提供餐點,這對於協助身心障礙者自立有非常大的幫助。
另外一個附加的價值,正是「共同用餐」。喜歡自己吃飯的人當然也是會有,但是對於身心障礙者來說,共同用餐的好處非常多,透過用餐能固定和住在同一棟公寓的人相互交流,生活輔助員也會在用餐時間和住戶閒聊,關心他們的生活。住在這裡的人,有不少人白天是有工作的,例如一般就業或者是庇護工廠等的就勞支援設施。面對工作上的問題,住戶偶爾也會提出來和生活輔助員討論,諸如此類的日常交流,其實就是能建立起團體家屋住戶的小型社會網絡,能避免生活上的孤獨。有些住戶如果太久沒有出現,我們就會定期關係確保他們的身心狀況穩定。
住宿管理,輔助獨立
在這裡帶領我的前輩曾跟我分享,很多身心障礙家長雖然把孩子送來這裡做為住戶,但是當孩子遇到一些問題或困難的時候就會跑回家裡,希望家人立刻幫他們解決,但這樣真的沒辦法讓孩子成為一個獨立生活的個體。這些我們覺得很囉唆的程序(其實是因為我們一般人可以自我管理才會覺得囉嗦),真的是能幫助不少障礙者獨立生活。
所以,如果住戶回家裡外宿太多天,家屋會針對家長提出一些建言,也會再邀請住戶一起討論居住的目的。此外,很多輕度障礙者進入職場後,很容易會有諸多的愛情線在發展,雖然作為成人可以自由戀愛,但不得不說,輕度障礙者要在感情上遭遇渣女渣男的機率是非常高的,家屋雖然不會直接干預,但稍微掌握一下外宿的對象,未來萬一發生什麼事情要調查的時候,這些都會是很好的輔助資料。前輩說,家屋內也不是沒有未婚懷孕的事情,但是住戶自己都不清楚是怎麼發生的(不論男女),此時外宿紀錄就會是一個有效的輔助資訊。
藥物管理,確保安全
交通輔助與金錢管理,提高生活品質
家務內是獨立的套房,有廚房、衛浴設備和洗衣機等。家屋會盡量鼓勵住戶維持生活環境的整潔,如有必要,會指導住戶進行清潔。除了維持生活空間的乾淨,獨立生活還要學習金錢的管理,不只有現金的使用,還有各種帳單繳費期,這些問題若沒有好好處理,也會造生活上不少的困擾。因此,家屋這邊會統一彙整每戶的帳單,並且定期引導住戶去繳費,確保自己的生活品質不會因此受到影響。另外,也會有父母親希望提供零用錢給住戶,但為了避免住戶控管不易,家屋也提供小額金流的管理與發放,可以在每個月固定的時間發給現金給住戶作為零用錢,讓他們可以有一點生活上的小確性。若住戶擔心自己亂花錢,也可以將金錢寄放在家屋這邊,由生活輔助員定期發給,避免自己的身心狀況導致金錢過度流失。
獨立生活,是一種尊嚴的體現
例如我在志工的期間,有一位女性住戶對情感非常依賴,與男朋友相處得好時,她會非常有精神,反之則會變得很差勁,這些情感狀態都寫在她的臉上,雖然有藥物管理,但她心情不好時就會自己去藥局買藥,隨便吃上一大把藥,然後被送醫院。這裡也有發生住戶之間彼此的口角衝突等人際問題,更會有亂丟垃圾、房間惡臭等被一般住戶抗議的狀況。
身障者的成人生活真的會有很多問題,獨立生活之後這些問題恐怕也只會多不會少,但其實想一想,這些問題並不是身心障礙成人獨立成活才會遇到的,住宿在公寓裏面,本來就會碰到各種狀況。縱使作為身障的父母可能會很擔心孩子經歷這些問題會受到傷害,但我認為即使是身心障礙者,獨立生活仍然非常重要,因為這些都是生命中重要的經驗。
父母不能永遠把孩子關在身邊,拘束他們的人生經驗。獨立生活對於成人來說是必要的,無論障礙程度如何。我們長大後,雖然多少都希望自己能與朋友或家人一起生活,但那種生活並不是無時無刻黏一起;所謂的獨立生活,也不是完全不依靠他人就這樣活下去。我認為獨立,其實就是一種自己與他人之間適度的距離感。
一直無法脫離原生家庭的話,對身障成人與其父母來說不是好事,父母或許因為擔心而想時時看著孩子,可是說實話,孩子真的有想要時時被父母照顧嗎?特別是當我們的的孩子已經不是孩子,而是一位成人
獨立是每個成人的需求,因此在規劃身心障礙成人的生涯時,必須朝這個方向思考。獨立的方式會有很多種,就是不能完全把孩子綁在身邊,我認為那會剝奪了他們體驗生命的機會。因為獨立生活當中發生的任何事情,都會成為他們生命中的一部分。
在這個團體家屋,我看到很多住戶在這裡可以交到朋友,雖然裡面有很多複雜的事情,但這些都是生活的一部分,有喜怒哀樂,也會有摩擦不爽。不論如何,我認為這樣的團體家屋,應該是可以實現讓身障成人有自己獨立空間的願望,更是一種獨立生活尊嚴的體現。
然而也會有人覺得,像這樣把身心障礙者集中管理是一種隔離。事實上相較於集中型的設施,團體家屋幾乎可以說是一種融入社區的理想狀態。它提供成人身障者獨立生活的適度支援,也讓他們可以保持正常的人際關係,且擁有自己的生活空間。對於身心障礙者來說,最容易建立情感聯結的是與自己能力相當的人,因此他們在這裡可以會發展出自己在工作、職場和生活上的各種人際關係。
這讓我深刻感受到,如何讓身障者獨立生活是我們永遠需要思考的問題。我認為這個團體家屋的風險控管做得很好,家屋定時提供合宜餐點,讓住戶們可以好好吃飯;家屋協助藥物管理,確保住戶們生的穩定與健康;家屋提供派車服務,讓他們可以在社區生活;住戶有需要時能找到人講話,避免負面情緒過度蔓延影響心理健康;家屋接受生活上的各種討論,協助住戶們維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剩下的,應該就讓他們去開展自己的生命。任何人都應該有權利能自己決定要怎麼過日子,這是我認為的團體家屋的核心。這是我在日本的團體家屋內,親眼看見了如何實踐身心障礙獨立生活尊嚴的一種理想方式。









































